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固定質量的擺錘沖擊試樣,測量玻璃容器的抗沖擊強度的機械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玻璃瓶罐及類似玻璃容器的抗沖擊強度,不適用于扁平玻璃容器抗沖擊強度的測定。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308 滾動軸承鋼球 GB/T699質碳素結構鋼
方法概述
本方法是利用金屬擺錘與鋼性材料玻璃碰撞過程中接觸時間極短,在將擺錘提升至規(guī)定高度所具有的勢能轉化為動能并與試樣碰撞時,產生較大的沖擊力,以此模擬玻璃容器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遇到的碰撞,預測產品抗沖擊破壞性的能力。
檢測儀器:
PC870玻璃瓶擺錘沖擊試驗機
裝置
沖擊試驗機由機身、刻度盤、擺錘及防護罩等組成(見圖1),應符合下列要求:
擺錘
1)擺錘由擺桿和沖擊錘組成,質量為612g士4g;
2)沖擊錘端點所用鋼球的公稱直徑(D)為25.4mm,鋼球質量符合GB/T308 要求;
3)擺錘重心應位于擺桿的中心線上,重心到支承中心的距離(L)為239mm士0.5mm。在擺動過程中,擺錘重心軌跡應在同一平面內;
4)當擺錘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沖擊錘端點的重力為4.90N士5N;
5)沖擊錘端點到支承中心的距離(L1)為293 mm士0.5 mm。
刻度盤
1)刻度盤應能調節(jié),并有擺錘角度(°)和沖擊能量(J)指示;
2)當沖擊能量小于0.54]時,其分度值應不大于0.06J;當沖擊能量大于0.54J時,其分度值應不大于 0.12J。
機身
1)機身由底座、立柱、試樣支承臺、V形后支座和半圓柱試樣靠件、高度調節(jié)桿和水平調節(jié)臺組成;
2)V形后支座材質為45號鋼,材質技術要求應符合GB/T699。半圓柱試樣靠件的半徑R為19 mm士0.3 mm,硬度應為HRC40~45:
5 試驗步驟
試樣溫度與環(huán)境溫度相差應不超過5℃。
檢查沖擊試驗機:
a)試驗機底座應水平放置,并與試驗臺或基礎緊密連接,
b) 試驗機機身各部分應不晃動。
c)將擺錘放在刻度值為0.07J處釋放擺鉤,其自由擺動應在20次以上。
5.3 將試樣放置在試樣支承臺上,應與半圓柱試樣靠件無間隙緊靠,必要時應在試樣頂端增加擋板,保證在試驗過程中,試樣在不受任何側向力的情況下始終保持與半圓柱試樣靠件緊密接觸。
5.4 轉動高度調節(jié)桿,上下調節(jié)試樣支承臺,使沖擊錘端點位于試樣的測試部位。
5.5前后調節(jié)水平調節(jié)臺,使試樣表面剛剛觸碰自然下垂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沖擊錘端點。